据“菏泽交警”公众号音信,山东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贬责支队12月4日发布警情通报:
2025年12月4日14时许,我市牡丹区高平路发生一齐谈路交通事故。接报警后,公安、医疗等部门马上到场开展事故拜访、伤员救治责任。
经初步拜访,聂某某(男,33岁)驾驶袖珍轿车沿高平路行驶,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刮擦后,因驾驶操作欠妥,又先后与一辆电动两轮车和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,致4东谈主受伤,均无人命危境。经检测,排斥聂某某酒驾、毒驾,事故正在进一步拜访处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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